各部门、各单位:
近日,青岛市科技局发布《关于组织申报2026年青岛市自然科学基金青年和原创探索项目的通知》,现将通知予以转发。请各学院(部)认真学习,逐一研究人员情况,统筹协调,做好申报组织工作。有关事项如下:
一、申报类型
按照“聚焦前沿、鼓励原创、需求牵引、交叉融通”的原则,围绕我市“10+1”创新型产业体系、“4+4+2”现代海洋产业体系,组织申报青年和原创探索项目,支持科研人员面向基础性、战略性、前瞻性问题,自主选题、自由探索。项目执行期一般不超过2年,实行经费包干制,无需编制预算。其中青年项目资助标准每项不超过10万元,原创探索项目资助标准每项不超过20万元。
二、申报条件及限项规定
(一)申请人应为正式受聘的在岗人员,聘任合同或协议期限须覆盖项目执行期。事业单位项目申报人在岗是指在申报单位工作且与申报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由单位支付各项工资和社会保险等。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公开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等文件,聘用合同、发放工资或缴纳社会保险等在岗证明。
(二)青年项目申请人:须未获得过国家、省、市各级科技计划项目资助且具有博士学位,男性不超过35周岁(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性不超过38周岁(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项目资助情况由项目申报单位负责审核。出生日期、学位等材料报项目主管单位审核并存档备查,无须上传系统。
(三)原创探索项目申请人:年龄不超过57周岁(196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应具有承担科研课题或从事基础研究的经历,不得重复申请已获国家、省、市科技计划支持的项目,有在研国家、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已做出资助决定的国家、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视为在研项目。
以下情形不视为在研项目:(1)获得结题证明,包括国家自然基金委相关学部、省自然基金委办公室盖章的结题证明、通知或同意结题意见的;(2)通知发布之前,属于正常结题范畴的,在国家或省自然科学基金系统中已完成结题报告提交,并经推荐单位审核通过的。
(四)各类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人同一年度限报1项,有超过1项在研市科技计划项目,且担任项目负责人的不得申报。项目申报人与参与人员非同一单位的,参与人员所在单位视为合作单位。合作单位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数量不超过1个,须提供覆盖项目周期的联合申报协议,明确合作内容、目标任务、知识产权和利益归属、经费(含自筹)额度和来源等。鼓励申请单位配套或者联合企业出资。
(五)我校申请青年项目不限数量,原创探索类限20项。
三、申报时间
请各学院(部)积极组织申报并于2026年5月18日(周二)12:00前汇总意向表、联合申报协议(电子版+纸质版)、伦理审查报告(电子版)、科研项目诚信承诺书(电子版),于5月25日(周一)12:00前进行系统填写并提交,经学校审核筛选后提交。
未尽事宜,请联系科研与成果转化部王燕,0532-57787191。
附件:
1.2026年青岛市自然科学基金青年和原创探索项目申报意向表
2.联合申报协议书-模板
3.伦理快速审查报告-模板
4.康复大学科研项目诚信承诺书
5.青岛市自然科学基金青年、原创探索项目系统常见问题解答及操作说明
6.青岛市自然科学基金青年和原创探索项目申报明白纸
7.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青岛市自然科学基金青年和原创探索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青岛市科技局
科研与成果转化处
2026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