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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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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26年度第二批人员交流计划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5-11 23:53

各部门、各单位:

科技部国际合作司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26年度第二批人员交流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现予转发。有关事项如下:

一、指南方向

本专项2026 年度第二批人员交流项目申报指南设立7 个指南方向,支持与6 个国家开展人员交流合作,拟支持项目数118 个,国拨经费总概算2129 万元人民币。

项目不下设课题,统一按指南一级标题(如1.1)的内容和要求申报。除特殊说明外,中方仅限1 家单位申报、不设中方参与单位

二、申报条件及限项规定

(一)申报条件

1.本批次指南项目属于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人员交流类项目,不计入项目负责人申请和承担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的项目总数限项范围(不进行项目负责人限项联合审查),但项目负责人申请和在研的同一国别的人员交流类项目合计不得超过1项。

2.参与本重点专项实施方案或本批次项目指南编制的专家,原则上不能申报本批次项目。

3.项目申报受理后,原则上不能更改项目申报单位和负责人。

4.项目合作内容和方式应符合我国及各合作机构所在国家(地区、国际组织)有关法律法规和科研伦理相关规定。凡开展须事先审查报批的合作活动,例如涉及人类遗传资源或种质资源等,项目申报单位须事先依法依规履行国内有关审查报批手续。所有必需的手续完备后,项目方可正式立项。

7. 项目具体的申报要求详见附件。

(二)通知链接:

https://service.most.gov.cn/kjjh_tztg_all/20260430/5824.html

(三)如需注册申报账号,请微信搜索“科管服务”注册后与科研与成果转化处联系进行审核。

三、申报时间

请各学院(部)积极组织申报,请各学院(部)组织有意向申报的老师填写“拟申报/参与申报汇总表”(附件1)于6月1日(周一)17:00前向科研与成果转化处反馈;请申请人于6月25日(周四)17:00前,按通知要求准备材料并进行系统提交,逾期不予申报。

未尽事宜,请联系科研与成果转化处王燕,0532-57787191。


附件:1. 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26年度第二批人员交流计划项目拟申报参与申报汇总表

      2. 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26年度第二批人员交流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3. 内地与香港、内地与澳门协商确定的港澳单位名单


(附件材料只供申报人作为申报参考使用,请注意保管,严禁转载发布)


科研与成果转化处   

2026年5月11日    


截止时间 2026.06.25

  • 附件【附件.zip】已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