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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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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香港研究资助局联合科研资助基金合作研究项目青年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12-02 17:14

各部门、各单位: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发布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香港研究资助局联合科研资助基金合作研究青年项目指南,现将通知予以转发,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说明

(一)资助领域:自然科学全领域,重点资助领域为信息科学、生物科学、新材料科学、海洋与环境科学、医学科学、管理科学等。

(二)资助规模及强度:2026年计划资助约10项。NSFC与RGC分别向内地及香港地区获资助的申请人提供同强度资助,NSFC资助直接费用不超过80万元人民币/项。两地拨款只可在当地使用,资助期限为4年。

(三)申报要求:内地和香港地区申请人须分别向NSFC和RGC提交项目申请;双方申请书中填写的同一申请人或参与人员的职称级别须保持一致。

二、申请要求及限项规定

(一)申请条件

1.申请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且取得博士学位不超过12年。

2.申请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应作为项目负责人正在承担或承担过3年期及以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3.正在承担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的负责人,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本项目。

4.受聘于依托单位的科学技术人员,不得同时以境内、境外两种身份申请或参与申请项目。

5.受聘于香港地区高校及科研机构的科学技术人员不得通过内地依托单位申请本项目。

6.由香港地区高校及科研机构在内地创办或者参与创办的依托单位科学技术人员,不得与创办单位的科学技术人员合作申报本项目。

7.申请人与香港地区合作者应具有良好的合作基础

8.除在线填写并提交申请书外,申请人须将下列附件材料上传至申请书的“附件”栏中一并提交:

(1)申请人与香港地区合作者签署的合作协议扫描件。

(2)香港地区合作者提交给RGC的申请简表扫描件。

其他规定及要求详见指南。

(二)限项规定

本项目属于组织间合作研究项目,申请人申请时须遵循以下限项规定:

1.申请人(不含主要参与者)同年只能申请1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

2.本合作研究项目不计入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限2项的范围。

3.《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中关于申请数量的其它限制。

三、通知链接

https://www.nsfc.gov.cn/p1/3381/2824/98215.html

四、申报时间

1.请各学院(部)于2026年2月2(周一)12:00前汇总拟申报项目报送科研与成果转化处。

2.请各学院(部)于2月10日(周二)12:00前汇总伦理快速审查报告电子版、联合申报协议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式四份、合作协议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式四份报送科研与成果转化处。

3.请各位申报人于2月23日(周一)12:00前系统在线提交,并将科研项目诚信承诺书一式三份报送科研与成果转化处,逾期不予申报

未尽事宜,请联系科研与成果转化处王燕,0532-57787191。


附件:1. 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香港研究资助局联合科研资助基金合作研究项目青年项目拟申报项目汇总表

      2.国际(地区)组织间合作研究项目申请书报告正文撰写提纲

      3.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联合申报协议书-模板

  4.伦理快速审查报告

  5.康复大学科研项目诚信承诺书


科研与成果转化处

2025年12月2日 


截止时间 2026.02.23

  • 附件【附件.rar】已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