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科技部发布重点新材料研发及应用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2026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现予转发。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概况
重点新材料研发及应用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2026年度项目申报指南围绕高温合金、高端装备用特种合金、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特种高分子材料、电子信息材料、材料基因工程设置22个研究任务,开展产品研发和应用验证,执行期2-5年。本批研究任务均采用公开竞争方式,中央财政资金支持方式为事前立项事后补助。
二、申报条件及限项规定
(一)每个项目设1名项目责任人、1名项目负责人。项目责任人原则上应由项目牵头(或单独)申报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担任,项目负责人应为该项目主体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攻关任务的牵头(或单独)申报单位正式人员。项目负责人应为课题负责人。
(二)项目(课题)负责人应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1966年1月1日以后出生),支持40周岁以下青年科技人才担任项目(课题)负责人或骨干。港澳申报人员应爱国爱港、爱国爱澳。
(三)项目(课题)负责人仅限申报1项2026年度项目(课题),须保证充足的工作时间,原则上每年用于项目(课题)的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申报项目受理后,原则上不能变更项目责任人和项目(课题)负责人。
(四)申报人在本次申报中作为项目(课题)负责人仅限申报1项。科研人员同期申报和在研的项目(课题)数原则上不得超过2项,每年累计科研投入不得超过12个月。
(五)本专项及其他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的在研项目(课题)负责人,基础科学中心项目学术带头人和骨干成员、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中部门推荐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具有高级职称的主要参与者不得作为项目(课题)负责人申报本专项项目。
(六)中央财政专项资金预算不超过400万元的“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项目和“战略性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港澳台项目,不在限项范围内。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任务书执行期(包括获批延期后执行期)结束时间早于2026年6月30日的,不在限项范围内。
(七)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的在研项目(课题)负责人和项目骨干,不得因申报新项目而退出在研的项目(课题),若退出原项目研发团队,在原项目执行期内原则上不得牵头或参与申报新的国家科技重大专项。
(八)项目的具体申报要求,详见项目申报指南。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九)通知链接:
https://service.most.gov.cn/kjjh_tztg_all/20251103/5783.html
(十)如需注册申报账号,请微信搜索“科管服务”注册后与科研与成果转化处联系。
三、申报时间
请各学院(部)组织有意向申报的老师填写“拟申报/参与申报汇总表”于12月3日(周三)12:00前向科研与成果转化处反馈;12月8日(周一)12:00前向科研与成果转化处提交伦理、申报协议、科研诚信承诺书等盖章材料,并于12月12日(周五)12:00前按通知要求准备材料并进行系统提交,逾期不予申报。
未尽事宜,请联系科研与成果转化处王燕,0532-57787191。
科研与成果转化处
2025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