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科技部发布“主动健康和人口老龄化科技应对”“社会治理与智慧社会科技支撑(平安中国)”2个重点专项2025 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现予转发。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为贯彻落实“十四五”期间国家科技创新相关部署,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启动实施“主动健康和人口老龄化科技应对”“社会治理与智慧社会科技支撑(平安中国)”重点专项。
“主动健康和人口老龄化科技应对”2025年度项目申报指南围绕主动健康与健康老龄化基础研究、主动健康和老龄健康关键技术和产品研发、主动健康和老年常见疾病防控技术研究、主动健康与健康老龄化服务技术应用示范4个技术方向,按照基础研究、共性关键技术、应用示范3类,启动25项指南任务,拟安排国拨经费2.29亿元。每个青年科学家项目方向拟支持1项,每项拟安排国拨经费200万元。
“社会治理与智慧社会科技支撑(平安中国)”2025年度项目按照分步实施、重点突出原则,围绕社会安全关键技术与装备、智慧司法关键技术与装备、社会治理关键技术与应用示范、智慧服务关键技术与装备等4个技术方向,按照共性关键技术、应用示范2类,启动16项指南任务,拟安排国拨经费2.35亿元。
二、申报条件及限项规定
(一)项目(课题)负责人应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1965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且在项目执行期结束时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项目执行期统一以2026年3月1日作为起始日期计算)。青年科学家项目负责人应为40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原则上团队其他参与人员年龄要求一致。
(二)项目(课题)负责人应是项目(课题)牵头单位的全职在职科研人员,与项目牵头单位有固定劳资和人事关系。项目正式申报书附件部分应上传项目(课题)负责人为项目(课题)牵头单位全职在职人员的证明(需加盖公章或人事章)。
(三)港澳单位的项目(课题)负责人和参与人员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和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管理的相关规定,爱国爱港、爱国爱澳。
(四)项目(课题)负责人应为该项目(课题)主体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研究的科研人员,每年用于项目的工作时间不得少于6个月。
(五)参与重点专项实施方案或本年度项目指南编制的专家,原则上不能牵头或参与该重点专项项目(课题)。申报项目受理后,原则上不得更改项目负责人。
(六)项目(课题)负责人限牵头申报 1 个项目(课题);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的在研项目(含四大慢病重大专项青年科学家项目)负责人不得牵头或参与申报项目(课题),课题负责人可参与申报。
(七)作为项目(课题)负责人、项目骨干申报的项目(课题),与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在研项目(课题)总数不得超过2项。项目(课题)负责人等科研人员同期申报和在研的项目(课题)数原则上不得超过 2 项。
(八)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的在研项目(课题)负责人和项目骨干不得因申报新项目而退出在研项目;退出项目研发团队后,在原项目执行期内原则上不得牵头或参与申报新的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
(九)执行期(包括延期后执行期)到2025年12月31日之前结束的在研项目(课题)不在限项范围。
(十)通知链接:
https://service.most.gov.cn/kjjh_tztg_all/20251103/5784.html
(十一)如需注册申报账号,请微信搜索“科管服务”注册后与科研与成果转化处联系。
三、申报时间
请各学院(部)组织有意向申报的老师填写“拟申报/参与申报汇总表”于11月28日(周五)12:00前向科研与成果转化处反馈;12月4日(周四)12:00前向科研与成果转化处提交伦理、申报协议、科研诚信承诺书等盖章材料,并于12月10日(周三)12:00前按通知要求准备材料并进行系统提交,逾期不予申报。
未尽事宜,请联系科研与成果转化处王燕,0532-57787191。
科研与成果转化处
2025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