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科技部国际合作司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25年度第二批项目指南,现予转发。有关事项如下:
一、指南方向
设立17个指南方向,支持与14个国家、地区、国际组织和多边合作机制开展科技合作,拟支持项目169个,国拨经费总概算3.039亿元。
二、申报条件及限项规定
(一)申报条件
1.项目(课题)负责人须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196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每年用于项目的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
2.项目(课题)负责人原则上应为该项目(课题)主体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研究的科技人员。中央和地方各级国家机关的公务人员(包括行使科技计划管理职能的其他人员)不得申报项目(课题)。
(二)限项规定
项目(课题)负责人限申报1 个项目(课题);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含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的在研项目负责人不得牵头或参与申报项目(课题),课题负责人可参与申报项目(课题)。
项目(课题)负责人、项目骨干的申报项目(课题)和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含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在研项目(课题)总数不得超过2个;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含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的在研项目(课题)负责人和项目骨干不得因申报新项目而退出在研项目。退出项目研发团队后,在原项目执行期内原则上不得牵头或参与申报新的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
(三)项目申报查重要求及其他限项规定详见通知。
(四)通知链接:
https://service2.most.gov.cn/kjjh_tztg_all/20250429/5676.html
(五)如需注册申报账号,请微信搜索“科管服务”注册后与科研与成果转化处联系进行审核。
三、申报时间
请各学院(部)积极组织申报,请各学院(部)组织有意向申报的老师填写“拟申报/参与申报汇总表”(附件1)于5月20日(周二)17:00前向科研与成果转化处反馈;请申请人于6月16日(周一)17:00前,按通知要求准备材料并进行系统提交,逾期不予申报。
未尽事宜,请联系科研与成果转化处王燕,0532-57787191。
附件:1.“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25年第二批项目拟申报参与申报汇总表
科研与成果转化处
2025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