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单位:
近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发布工程与材料科学部2026年第2期专项项目(科技活动项目)申请的通告,现予转发。有关事项如下:
一、定位、资助范围
专项项目(科技活动项目)用于资助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发展相关的战略与管理研究、学术交流活动等活动。
本期专项项目(科技活动项目)具体包括以下2种类型: (1)工程与材料科学相关领域学科发展战略研究或以提升科学基金资助效能为目标的管理研究(下文简称“战略与管理研究类”项目);(2)在华举办的有影响的国际(地区)学术会议(下文简称“学术交流类”项目)。
二、申报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申请资格及限项规定。
1.资助期限不超过1年(含)的专项项目不计入限项范围。
2.本期专项项目不计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申请和承担总数2项的范围。
3.申请人同一年度只能承担1项专项项目。
4.申请人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曾经主持或正在主持国家级研究类项目;(2)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正在博士后流动站或者工作站内从事研究工作、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以及无工作单位或者所在单位不是依托单位的人员不得申请。
5.“战略与管理研究类”科技活动项目的申请人应对相应学科发展规律与态势有较清楚的了解,项目完成后应单独提交相应的战略研究报告或者管理研究报告,建议申报前与对应申请代码学科(处)进行咨询。对前期已在相应学科领域取得创新性成果、结题绩效评估优秀的项目负责人提出的“战略与管理研究类”项目申请,将在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资助。
6.“学术交流类”科技活动项目中的在华举办的国际(地区)学术会议应为国际学术组织发起的有影响的系列会议,项目申请人应为组委会主要成员,申请书电子版附件材料须包括国际学术组织授权举办会议的证明材料和依托单位上级主管部门的正式批文(扫描件)。
上述条件不满足或材料不完整,将不予受理。
(二)申请书填写
1.本专项项目申请书采用在线方式撰写。对申请人具体要求如下:
(1)申请书中的资助类别选择“专项项目”,亚类选择“科技活动项目”,附注说明选择“科学部综合科技活动项目”,根据申请的具体研究内容选择相应的申请代码(以E开头的申请代码)。
(2)申请人应在项目名称中明确申请的科技活动类型,采用“XXX类:项目具体名称”的格式,对于“战略与管理研究类”科技活动项目,项目具体名称应以“战略研究”或“管理研究”结尾。申请书正文应与所申请的类型相对应。
(3)专项项目(科技活动项目)研究期限起止年月统一为2027年1月1日-2027年12月31日。
(4)专项项目的合作研究单位不得超过2个。
以上选择不准确或未选择的项目申请将不予受理。
2.申请书正文应与所申请的类型相对应。
(1)“战略与管理研究类”科技活动项目应包括:学科发展的现状、态势、所面临的挑战与机遇、战略/管理研究目标、内容、研究方案、可行性分析、预期成果等。
(2)“学术交流类”科技活动项目应包括:举办科技会议的背景和意义、组委会组成情况、会议的起止时间、参加范围、规模、潜在影响、重要报告或课程名称及其主讲人介绍、境外拟参会人员名单、预期成果等。
3.科技活动项目预期成果中必须包括与活动主题相关的战略研究报告、管理研究报告或会议总结;若申请获得资助,上述报告或总结将是结题审查的重要材料。
(三)通知链接:
https://www.nsfc.gov.cn/p1/3381/2824/140973.html
三、申报时间
请各学院(部)积极组织申报,因项目有限项要求,请各学院(部)组织有意向申报的老师填写“拟申报/参与申报汇总表”(附件1)于9月10日(周一)12:00前向科研与成果转化处反馈;请申请人于9月21日(周五)12:00前,按通知要求准备材料并进行系统提交,逾期不予申报。
未尽事宜,请联系科研与成果转化处王燕,0532-57787191。
附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工程与材料科学部2026年度第2期专项项目(科技活动项目)拟申报参与申报汇总表
科研与成果转化处
2026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