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发布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欧洲青年科研人员来华交流项目指南,现将通知予以转发,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说明
(一)资助内容:包括学术交流、学术会议、学术讲座、为依托单位开设暑期学校课程、以及依托我国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和平台开展合作交流活动等。
(二)资助规模及要求:直接费用不超过30万元/项;资助期限为2年;研究期限应填写2027年1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欧方申请人在项目执行期内每年实际来华交流时间应当累计不少于30天。
二、申请要求及限项规定
(一)申请条件
1.中方申请人:作为项目负责人正在承担3年期及以上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除外];能够为欧方申请人来华开展合作交流提供良好的条件保障。
2.欧方申请人:具有欧洲国家国籍;年龄不超过45周岁(截至2026年1月1日);具有博士学位,在欧洲高校及科研机构从事基础和应用基础研究工作并拥有正式职位;与中方项目申请人的研究方向优势互补;提交项目申请时,未被我国境内单位全职聘用;来华交流期间应当遵守中国法律法规及自然科学基金的各项管理规定。
(二)限项规定
本项目属于面向全球的科学研究基金项目,申请人申请时须遵循以下限项规定:
1.中欧双方申请人每人申请和正在承担的欧洲青年科研人员来华交流项目合计限1项;
2.本项目不计入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的限制规定范围;
3.《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中关于申请数量的其他限制。
三、通知链接
https://www.nsfc.gov.cn/p1/3381/2824/121239.html
四、申报时间
1.请各学院(部)于2026年9月1日(周二)12:00前汇总拟申报项目报送科研与成果转化处。
2.请各学院(部)于9月10日(周四)12:00前汇总伦理快速审查报告电子版、邀请函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式四份、合作协议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式四份报送科研与成果转化处。
3.请各位申报人于9月13日(周日)12:00前系统在线提交,并将科研项目诚信承诺书一式三份报送科研与成果转化处,逾期不予申报。
未尽事宜,请联系科研与成果转化处王燕,0532-57787191。
附件:1.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欧洲青年科研人员来华交流项目拟申报汇总表
2.邀请函模版
3.合作协议模版
4.伦理快速审查报告
5.康复大学科研项目诚信承诺书
科研与成果转化处
2026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