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发布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京港学术交流中心合作交流项目指南,现将通知予以转发,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说明
(一)资助领域:跨尺度生物显微成像与可视化的生命科学领域,双碳目标下的新型电力系统与能源转型的工程与材料科学领域,光子学与生物光子学的信息科学领域,能量代谢调节异常与肥胖的医学科学领域。
(二)资助规模及强度:直接费用不超过15万元/项,本项目无间接费用;拟资助的项目数量约4项;资助在内地举办学术研讨会或前沿论坛;研究期限应填写2026年5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会期不超过3天。
二、申请要求及限项规定
(一)申请条件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管理办法》,申请本项目须符合以下条件:
1.申请人须是2026年12月31日(含)以后结题的三年期(含)以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在研项目的负责人或主要参与者(主要参与者需经在研项目负责人同意)。
2.申请人应该是申请合作交流项目的实际负责人,限为1人。
3.与香港地区研究者具有良好的合作基础。
4.更多申请人条件的详细说明请见《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
(二)限项规定
1.本项目属于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不受“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限为2项”规定的限制。
2.不受“申请人同年只能申请1项同类型项目”规定的限制。
3.作为申请人申请和作为项目负责人正在承担的NSFC—BHKAEC合作交流项目,合计限1项。
4.《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中关于申请数量的其他限制。
三、通知链接
https://www.nsfc.gov.cn/p1/3381/2824/101114.html
四、申报时间
1.请各学院(部)于2026年3月5(周三)12:00前汇总拟申报项目报送科研与成果转化处。
2.请各学院(部)于3月18日(周三)12:00前汇总伦理快速审查报告电子版、联合申报协议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式四份、合作协议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式四份报送科研与成果转化处。
3.请各位申报人于3月25日(周三)12:00前系统在线提交,并将科研项目诚信承诺书一式三份报送科研与成果转化处,逾期不予申报。
未尽事宜,请联系科研与成果转化处王燕,0532-57787191。
附件: 1. 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京港学术交流中心合作交流项目拟申报汇总表
2.国际(地区)组织间合作研究项目申请书报告正文撰写提纲
3.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联合申报协议书-模板
4.伦理快速审查报告
5.康复大学科研项目诚信承诺书
科研与成果转化处
2026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