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为做好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集中受理期项目申请工作,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或者有2名同领域高级职称专家推荐。
2.申请人和主要参与者应符合《2026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简称《指南》)“申请规定”中的申请条件,并符合限项申请规定,具体内容可查阅:https://www.nsfc.gov.cn/p1/2931/3971/3972/qy2026.html
二、申请流程
集中受理期可申报的项目类型共15类,所有项目均需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grants系统)在线撰写申请书。可参考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集中受理期申请流程及如何填写申请书(附件3)。
2026年项目申请指南:https://www.nsfc.gov.cn/p1/2931/3971/3972/qy2026.html在线填报系统(grants):https://grants.nsfc.gov.cn/pmpweb/login,也请关注界面中“重要提示”“帮助中心”“常见问题”等模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大数据知识管理服务平台:https://kd.nsfc.cn/,可进行信息检索,查阅项目摘要、结题报告等信息,供参考使用。
三、注意事项
1.关于申请书预评审
申请人需联系3位本领域专家,参照评审要点(附件4)对申请书进行预评审,提出修改完善建议:
(1)面上项目申请人和青年基金申请人需联系具有高级职称,且曾主持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及以上级别项目者(含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重大项目等,以项目负责人身份,且项目已结题或在研状态正常);
(2)国自然青A申请人需联系相关领域的国自然青A获得者;
(3)国自然青B申请人需联系相关领域的国自然青A或青B获得者;
(4)其他类型项目申请人需联系3位相关领域承担过本类型项目的专家。申请人汇总预评审专家信息、修改完善建议等,填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预评审建议表》(简称《预评审建议表》)。请各二级单位协助申请人做好申请书预评审工作。
2.伦理审查申请与办理
项目申请人请按照相关科学部的要求进行伦理审查。需填写《康复大学伦理快速审查报告-XXX》(备案号统一填写)并准备申请书完整版。(各附属医院如有伦理相关内部规定,从其规定进行预审备案,材料在各附属医院留存备查即可。)
3.科研诚信
项目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均须对申请书中所列论文,尤其是代表作的标注对照原文逐一核查,严防随意调整顺序、删减作者,此为初筛重点,情节严重的基金委将根据情节予以相应处理。基金委对申请书全文内容进行相似性检查,与已获资助项目、未获资助项目(包括同课题组其他成员申请未中的)及同一年度其他申请项目的内容相似度过高,将根据情节予以相应处理。
四、申报时间节点与上交材料
1.申请书在线填写完成后(请注意随时保存,如有技术上问题请点击系统界面最上方“在线咨询”或联系010-62317474),系统生成的申请书初稿(系统导出打印纸质版1份)请各学院(部)汇总并于2月10日12:00前交科研与成果转化处。届时将进行第一轮集中形式审查。
2.需要进行伦理审查的,请填写《康复大学伦理快速审查报告-XXX》(备案号统一填写),各学院(部)于2月9日12:00前汇总伦理材料(电子版)、国自然申请书完整电子版交董原君老师,yuanjun.dong@uhrs.edu.cn。(材料文件命名要求:(1)姓名-国自然申请书;(2)姓名-伦理快速审查报告;2份材料打包压缩后以“国自然伦理-个人姓名”命名)
3.申请书于3月8日下午16点前在grants系统中提交(务必保证提交的版本格式无误、内容、附件完整无缺项,申请书内容可继续修改完善),进行第二轮形式审查;本轮申请书将全部退回,申请人可按照修改意见继续修改完善。
4.最终稿请于3月12日下午16点前在grants系统中提交,进行第三轮形式审查。同时必须提交《形式审查表》《预评审建议表》,请各学院(部)汇总签字盖章版的扫描件,可发送至邮箱:wangyan@uhrs.edu.cn。特别提示:未按要求提交《形式审查表》《预评审建议表》的,将不予接收。
5.申报国自然青A、青B项目的老师如需协助进行预评审,请与科研与成果转化处联系。
请各位老师、学院按照以上时间节点准时提交材料。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科研与成果转化处联系。联系人:王燕,电话:0532-57787191,邮箱:wangyan@uhrs.edu.cn
附件:1.2026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学部不予资助领域和注意事项
2.2026年申报事项变化要点及限项规定
3.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集中受理期申请流程及如何填写申请书
4.2026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预评审建议表
5.康复大学伦理快速审查报告-XXX
6.康复大学 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形式审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