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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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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6年青岛市自然科学基金联合基金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12-30 16:14

各部门、各单位:

青岛市科技局发布《关于组织2025年青岛市自然科学基金联合基金项目申报的通知》,现将通知予以转发,有关事项如下:

一、支持课题

联合基金项目主要支持具有较强创新实力的科技人员及团队,围绕我市加快构建“10+1”创新型产业体系的工作部署以及联合资助单位的技术需求,推动解决产业重大科学问题和关键共性技术难题。具体研究方向见附件1。

二、申报条件

(一)申请人应为正式受聘于申报单位的在岗人员,科研信用记录良好,聘任合同或协议期限须覆盖项目资助期;须是项目实际负责人,具有领导和组织开展科研创新的能力,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具有承担国家或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的经历。有2项市在研科技计划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报(正常参加2026年验收的项目除外)。参加过相关指南咨询论证的专家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或项目团队成员申报。

(二)同一年度每位项目申请人限申请市自然基金项目1项(含其他批次项目类型)。有超过2项(不含2项)支持经费均为100万元及以上在研国家或省科技计划项目(含自然科学基金)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

已做出资助决定的国家、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视为在研项目。以下情形不视为在研项目:1.获得国家、省自然科学基金结题证明,包括国家自然基金委相关学部、省自然基金委办公室盖章的结题证明、通知或同意结题意见的;2.通知发布之前,属于正常结题范畴的,在国家或省自然科学基金系统中已完成结题报告提交,并经推荐单位审核通过的。

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同一年将研究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以不同项目类型、由不同申报人或经不同依托单位提出申请;不得将已获资助的项目重复提出申请。

在研项目情况、是否重复申请由申报单位负责审核;项目结题证明、系统报告提交证明等材料报主管单位审核并存档备查,无须上传系统。

(三)申请人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规范性和合法性负责。经发现申报材料存在弄虚作假等不实情况的,取消申请人和申报单位项目申报资格,并记入科研诚信档案。若申报项目涉及科技伦理、科技安全、保密等相关问题,申请人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伦理准则和保密要求。

其他要求详见通知:http://qdstc.qingdao.gov.cn/kjdt/tzgg/202512/t20251230_10426626.shtml

三、资金支持方式

项目立项后一般采用一次性拨款方式,项目数量和资金拨付额度将根据年度市级预算和联合资助单位资金支持情况进行统筹安排。

四、申报方式及注意事项

(一)申报渠道

1.申请人在“青岛市科学技术局门户网站”https://qdkjj.qingdaokjjr.com:8082/portal/#/login(推荐使用谷歌浏览器、360浏览器)首页右上角,点击“登录”,进入系统申报。没有账号的,按个人注册流程进行注册,并及时向所在学院(部)报备,由学院(部)汇总联系科研与成果转化处绑定。

2.登录后,在“科技计划项目”模块选择“申报指南”,通过“申报指南”,在“2026年青岛市自然科学基金联合基金项目”栏,点击“申报”,进入“新建”对话框,点击“确定”,进入“申报材料”,在线填报并提交相关材料,申报材料要符合指南研究方向,须覆盖指南列出的全部研究内容、考核指标。项目名称根据研究方向和具体研究内容拟定,原则上不允许直接使用指南方向作为项目名称。项目申报材料将作为后续形式审查、项目评审的依据。在线填报绩效目标表,所填数据须与申报书中“研究方案”的预期成果指标一致;若不一致,立项时以指标高的为准。

(二)请各学院(部)结合各自学科布局,认真研究人员情况,统筹协调,做好申报组织工作。

1.请各学院(部)于1月4(周日)12:00前汇总拟申报项目(附件2)报送科研与成果转化处。

2.请各学院(部)于1月6日(周二)12:00前汇总联合申报协议(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式四份)、青岛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诚信承诺书、伦理审查报告、康复大学科研项目诚信承诺书等材料报送科研与成果转化处。

3.请各位申报人于1月9日(周五)12:00前系统在线提交。

请注意以上时间节点,逾期不予申报。

未尽事宜,请联系科研与成果转化处王燕,0532-57787191。


附件:1.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青岛市自然科学基金联合基金项目的通知-青岛市科技局

2.拟申报2025年青岛市自然科学基金联合基金项目汇总表

  3.项目联合申报协议书-模板

  4.伦理快速审查报告

  5.康复大学科研项目诚信承诺书




科研与成果转化处

2025年12月30日 


截止时间 2026.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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