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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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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工业软件”等7个重点专项2025年度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12-17 16:14

各部门、各单位:

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工业软件”等7个重点专项2025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现予转发。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基本信息

工业和信息化部主责的“十四五”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工业软件”“智能机器人”“增材制造与激光制造”“新能源汽车”“基础科研条件与重大科学仪器设备研发”“信息光子技术”“先进计算与新兴软件”共7个重点专项。

二、项目组织申报工作流程

(一)以项目形式组织申报,项目可下设课题。项目应整体申报,须覆盖相应指南方向的全部研究内容和考核指标。项目设1名负责人,每个课题设1名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可担任其中1个课题的负责人。

(二)整合优势创新团队,并积极吸纳青年和女性科研人员参与项目研发,聚焦指南任务,强化基础研究、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和典型应用示范各项任务间的统筹衔接,集中力量,联合攻关。鼓励有能力的青年和女性科研人员作为项目(课题)负责人领衔担纲承担任务。

(三)本文所附项目申报指南涉及的项目均采用一轮申报程序,具体要求详见原通知。

三、申报条件及限项规定

(一)项目(课题)负责人应为60周岁以下(196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须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每年用于项目的工作时间不得少于6个月。青年科学家项目负责人年龄应为40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原则上团队其他参与人员年龄要求同上。

(二)项目(课题)负责人原则上应为该项目(课题)主体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研究的科研人员。中央和地方各级国家机关及港澳特别行政区的公务人员(包括行使科技计划管理职能的其他人员)不得申报项目(课题)。

(三)参与重点专项实施方案或本年度项目指南编制的专家,原则上不能申报该重点专项项目(课题)。

(四)项目申报查重及限项要求详见通知。

(五)通知链接:

https://service.most.gov.cn/kjjh_tztg_all/20251217/5797.html

(六)如需注册申报账号,请微信搜索“科管服务”注册后与科研与成果转化处联系。

四、申报时间

请各学院(部)积极组织申报,因项目有限项要求,请各学院(部)组织有意向申报的老师填写“拟申报/参与申报汇总表”(附件1)于1月5日(周一)12:00前向科研与成果转化处反馈;请各学院(部)组织联合申报协议等需盖章材料于1月20日(周二 )17:00前报送科研与成果转化处;请申请人于1月30日(周五)12:00前,按通知要求准备材料并进行系统提交,逾期不予申报。

未尽事宜,请联系科研与成果转化处王燕,0532-57787191。


附件:

1.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诊疗装备与生物医用材料”重点专项2025年度项目拟申报参与申报汇总表 -××学院


科研与成果转化处   

2025年12月17日    


截止时间 2026.0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