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近日,山东省科技厅下发《关于征集2026年省级科合作项目指南建议的通知》,现组织开展指南建议征集工作。请各学院(部)结合各自学科布局,逐一研究人员情况,统筹协调,做好指南建议征集工作。有关事项如下:
一、重点合作国别(地区)和领域
(一)与上合组织成员国科技合作项目。围绕人工智能、医养健康、现代高效农业、新能源等重点产业领域,在俄罗斯、白俄罗斯、乌兹别克斯坦、哈萨克斯坦等成员国,拓展布局国际合作节点,形成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和示范效应的标志性成果,推进中国-上海合作组织科技创新合作中心建设。
(二)与日韩两国科技合作项目。充分发挥中日韩创新合作中心国际创新合作平合作用,聚焦人工智能、绿色低碳、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生命健康等重点技术领域,支持与日韩开展联合研发等多边科技合作项目,强化我省与日韩开展创新合作的重要枢纽功能,高水平建设中日韩创新合作中心,打造对外开放新高地。
(三)与欧美等创新指数领先国家科技合作项目。聚焦新能源、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技术、公共卫生等共同关切领域,支持与欧洲国家、美国、澳大利亚等重点创新国家开展联合技术攻关、技术引进和成果转化等“引进来”项目,为推动我省科技创新开放合作提供更多资源和渠道储备
(四)与“一带一路”共建国家科技合作项目。聚焦新一代信息技术、医养健康、现代高效农业、低空经济等重点技术领域,支持省内高校、科研机构及企业,响应共建“一带一路”倡议,与越南、新加坡、以色列、塞尔维亚等重点合作国家开展联合研发、成果转化等“引进来”项目和技术转移、海外应用示范等““走出去”项目,推动创新主体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利用海外场景促进技术迭代。
(五)港澳台地区科技合作项目。聚焦人工智能、医养健康、现代海洋、现代高效农业等重点产业领域,支持与香港、澳门、台湾等地区联合开展关键技术攻关和成果转移转化等,发挥港澳台重要合作连接点作用,推动我省高水平对外开放。
二、有关要求
(一)每个项目指南建议须完整填写指南建议信息表并提供说明报告(附件1);指南建议列示的关键科学问题或技术清单原则上不超过5项;明确拟解决关键技术的当前技术成熟度等级(附件2)。
(二)项目研究内容应突出合作必要性、关键核心技术(科学问题)先进性、突破点和替代指标;考核指标中技术和产品指标应精准且可量化、可考核,同时应提出知识产权、经济和社会效益指标。项目交示件须可检验、可评测、可考核。
(三)省级科技计划或其他省直有关部门(单位)已经立项支持过的相同或相似的研发内容,不得作为指南建议提报。同一指南建议不得以不同建议人、建议单位、主管部门重复提报;同一指南建议人最多提出一项指南建议。对于重复提报的指南建议,将不纳入后续指南建议遴选范围。
三、指南建议征集时间
请各学院(部)于11月24(周一)12:00前汇总建议表及说明报告(附件1)和建议汇总表(附件3)交科研与成果转化处,逾期不予提交。指南建议电子版统一按照“顺序号+项目名称+建议单位命名”,例如“1.项目名称-建议单位”。
未尽事宜,请联系科研与成果转化处王燕,0532-57787191。
附件:1.2026年省级科技合作项目指南建议信息表及说明报告(参考格式)
2.技术成熟度等级划分
3.2026年省级科技合作项目指南建议汇总表
4.山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征集2026年省级科合作项目指南建议的通知
科研与成果转化处
2025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