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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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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6年青岛市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11-07 14:54

各部门、各单位:

青岛市科技局发布《关于组织2025年青岛市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申报的通知》,现将通知予以转发,有关事项如下:

一、支持课题

项目研究期和资金支持详见通知。

(一)生命健康领域:

方向1.:基于增强神经环路调控的脑机接口关键技术研究

方向2:针对系列慢性顽固性疾病的海洋创新药物研究

方向3:干眼发生的神经调控机制及靶向治疗研究

方向4:基于合成生物学技术的海洋源蛋白酶资源的高效制备及应用开发

方向5:肿瘤免疫逃逸新型作用靶点开发

方向6:HIFU激活热启动自杀基因治疗肥厚型梗阻性心肌病的分子机制研究

方向7:基于单细胞拉曼技术的肠癌超前诊断与菌群调控方法学研究及合成微生物组制剂开发

(二)低空经济领域

方向:工业无人机高性能润滑材料极压抗磨与长效防护关键技术研究

(三)新一代信息技术领域

方向:车载大容量电光调制芯片性能及整车光通信架构研究

(四)高端化工与新材料

方向1:硅胶固废分子筛绿色合成及其废塑料资源化利用

方向2:海工装备用特种抗低温耐蚀钢设计制备与性能调控研究

方向3:二氧化碳加氢制丁二烯橡胶应用基础研究

(五)绿色能源领域

方向1:全无机钙钛矿太阳能电池的热管理研究

方向2:远海浮式风电平台超高性能混凝土材料设计与模块化制造技术

(六)人工智能领域

方向1:面向重大健康需求的智能分子设计大模型研究

方向2:多维感知具身成像方法研究

(七)未来产业领域

方向1:深海铁锰结核成矿机制与生态扰动协同调控研究

方向2:基于生成式人工智能的生态友好型仿生水下通信技术研究

方向3:北斗与低轨卫星融合增强的海洋高精度定位关键技术

二、申报条件

(一)申请人应为正式受聘于申报单位的在岗人员,科研信用记录良好,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6周岁(196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聘任合同或协议期限须覆盖项目资助期;须是项目实际负责人,应具有领导和组织开展创新研究的能力,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具有承担国家或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经历(一般应承担国家或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2项或100万元以上项目1项)。有2项市在研科技计划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报(正常参加2024年验收的项目除外)。参加过相关指南咨询论证的专家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或项目团队成员申报。鼓励青年科技人才参与申报。

(二)同一年度每位项目申请人限申请市自然基金项目1项(含其他批次项目类型)。有超过2项(不含2项)支持经费均为100万元及以上在研国家或省科技计划项目(含自然科学基金)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

已做出资助决定的国家、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视为在研项目。以下情形不视为在研项目:1.获得国家、省自然科学基金结题证明,包括国家自然基金委相关学部、省自然基金委办公室盖章的结题证明、通知或同意结题意见的;2.通知发布之前,属于正常结题范畴的,在国家或省自然科学基金系统中已完成结题报告提交,并经推荐单位审核通过的。

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同一年将研究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以不同项目类型、由不同申报人或经不同依托单位提出申请;不得将已获资助的项目重复提出申请。

在研项目情况、是否重复申请由申报单位负责审核;项目结题证明、系统报告提交证明等材料报主管单位审核并存档备查,无须上传系统。

(三)申请人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规范性和合法性负责。经发现申报材料存在弄虚作假等不实情况的,取消申请人和申报单位项目申报资格,并记入科研诚信档案。若申报项目涉及科技伦理、科技安全、保密等相关问题,申请人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伦理准则和保密要求。

其他要求详见通知:https://qdstc.qingdao.gov.cn/kjdt/tzgg/202511/t20251106_10357354.shtml

三、资金支持方式

(一)支持资金不超过100 万元,项目资助期限原则上不超过3年,支持资金分期拨付。

(二)2025年项目数量和资金额度将根据年度市财政科技专项资金预算情况进行统筹安排。采取无偿资助(分期拨付)或里程碑节点考核结果等方式给予支持。

四、申报方式及注意事项

(一)申报渠道

1.申请人在“青岛市科学技术局门户网站”https://qdkjj.qingdaokjjr.com:8082/portal/#/login(推荐使用谷歌浏览器、360浏览器)首页右上角,点击“登录”,进入系统申报。没有账号的,按个人注册流程进行注册,并及时向所在学院(部)报备,由学院(部)汇总联系科研与成果转化处绑定。

2.登录后,在“科技计划项目”模块选择“申报指南”,通过“申报指南”,在“2025年青岛市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栏,点击“申报”,进入“新建”对话框,点击“确定”,进入“申报材料”,在线填报并提交相关材料,申报材料要符合指南研究方向,须覆盖指南列出的全部研究内容、考核指标。项目名称根据研究方向和具体研究内容拟定,原则上不允许直接使用指南方向作为项目名称。项目申报材料将作为后续形式审查、项目评审的依据。在线填报绩效目标表,所填数据须与申报书中“研究方案”的预期成果指标一致;若不一致,立项时以指标高的为准。

(二)请各学院(部)结合各自学科布局,认真研究人员情况,统筹协调,做好申报组织工作。

1.请各学院(部)于11月11(周二)12:00前汇总拟申报项目(附件2)报送科研与成果转化处。

2.请各学院(部)于11月14日(周五)12:00前汇总联合申报协议(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式四份)、青岛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诚信承诺书、项目合作研究单位预算申报委托函、伦理审查报告等盖章材料报送科研与成果转化处。

3.请各位申报人于11月17日(周一)12:00前系统在线提交。

请注意以上时间节点,逾期不予申报。

未尽事宜,请联系科研与成果转化处王燕,0532-57787191。


附件:拟申报2025年青岛市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汇总表

  项目联合申报协议书-模板

  伦理快速审查报告

  青岛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诚信承诺书




科研与成果转化处

2025年11月7日 


截止时间 2025.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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