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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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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青岛市重点实验室重组(第一批)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7-25 21:41

各部门、单位: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强科技创新平台建设,依据《青岛市重点实验室优化重组方案》(青科技委办字〔2025〕4号)以及青岛市科学技术局发布的《关于组织开展青岛市重点实验室重组(第一批)申报的通知》(附件1),现组织开展青岛市重点实验室重组(第一批)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领域及方向

重点关注以下领域及方向,其他领域及方向详见申报通知(附件1)。

(一)人工智能

1.具身机器人。围绕人形机器人产业化关键部组件和潜在应用场景研究具身智能、动态平衡与运动控制、智能感知与交互、复杂环境感知与决策、关节与灵巧手等关键技术;研制具身智能机器人中的关节模组、自主导航系统、谐波减速器等产品,支撑面向制造业、民生服务、特种作业等领域应用的快速发展。

(二)生命健康

1.创新药物

包括(1)基因和细胞治疗,(2)抗体及疫苗药物,(3)化学药物等方向。具体详见申报通知(附件1)。

2.医疗器械

(1)医学诊疗设备。开发医疗设备数字化技术、远程诊疗技术、关键核心部件和材料等,加速影像诊断设备、内窥镜检查设备、监护设备、功能检查设备等迭代升级和新产品研发;研究快速图像配准、高精度定位、智能人机交互等技术;研发手术机器人和高效能超声、电流、磁场、激光、介入等治疗装备;研究康复辅具个性化适配、运动动能评估、人工智能辅助诊疗等技术;研发可穿戴生理信息监测设备等产品

(2)体外诊断产品。研究体外诊断关键原料抗体制备、微纳加工等关键技术,研制凝血关键光学部件及流水线自动控制装备,提升分子诊断、POCT、免疫、生化、血液/体液和微生物等体外诊断产品性能品质。

(3)植介入产品及医用材料。研究多糖可降解栓塞微球、海藻酸盐水胶体制备关键技术;应用先进材料、3D打印等技术,提升植介入产品生物相容性及性能水平,加快心血管介入、骨科植入、口腔科植入、血液净化、眼科介入、止血材料、功能性敷料等高值医用耗材研制

3.临床医学

(1)精准诊疗。集成类器官-PDX三维评价体系与单细胞测序技术,突破肿瘤生物治疗耐药机制,开发标准化生物制剂与新生抗原预测技术;联合临床资源与分子技术,研究肿瘤早筛、病原体溯源及多组学整合分析;研究遗传代谢病多组学诊断与线粒体疾病基因编辑技术,建立出生缺陷全周期防控网络及儿童精准用药体系。

(2)转化医学。聚焦骨关节退行性变与损伤的发病机制及微创修复技术,开发智能康复机器人及运动影像评估系统;针对呼吸系统疾病的气道重构机制与心肺共病发展,探索免疫治疗新策略及本地化精准防控方法;围绕阿尔茨海默病遗传-环境交互机制,构建早期诊断模型及脑功能网络干预技术

(3)智能医疗。研究多模态医疗数据融合与智能分析技术,研发传染病预警模型、糖尿病智能诊疗系统等;开发基于AI的脑功能网络干预技术及精神疾病早期诊断工具、分子影像动态评估体系与多模态数据融合分析平台;融合AI与脑机接口技术,开发精神疾病生物标志物及认知康复设备。

(4)康复医学。融合运动动能评估与神经-机器接口技术,开发康复机器人交互控制算法;开发血脑屏障穿透型纳米载药系统,提升中枢神经系统疾病康复疗效;建立“诊断-治疗-康复”全流程数字化体系。

二、申报条件

1.战略定位。实验室定位明确,研究领域和方向聚焦,建设任务和建设目标清晰,面向学科前沿和重大科技问题,面向经济和社会发展需求,开展有组织科研活动。

2.依托单位。市重点实验室须由企业牵头或参与建设。鼓励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联合申报,联合申报的依托单位总数不超过3家,按牵头单位确定市重点实验室主管部门。

3.人才队伍。实验室主任应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技术职称,有较高的学术水平、较强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须全职全时在实验室工作,国家级高层次人才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实验室全职研究人员不少于30人,其中,副高及以上职称或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研究人员占比不低于40%。学术委员会由国内外优秀专家组成,人数不超过13人,其中依托单位人员不超过1/3。

4.科研能力。近三年内承担的市级及以上科研项目、其他类别项目(包括横向课题)不少于10项,取得科研项目总经费平均500万元/年以上。企业近三年研发费用总额不少于2000万元,且研发经费占同期主营业务收入比例不低于3%,近三年内承担的市级及以上科研项目、其他类别项目(包括横向课题)不少于5项,取得科研项目总经费平均100万元/年以上。

5.科研条件。科研场地面积不少于1000平方米;科研仪器设备原值原则上不少于1000万元,科研仪器设备与研究方向配套且满足研究需求。

三、申报要求

1.登录“青岛市科学技术局门户网站”(http://qdstc.qingdao.gov.cn)。选择“平台管理”模块,点击“申报指南”-“青岛市重点实验室重组(第一批)申报”-“申报”-“确定”,查看填写说明,进行网上填报。

2.工作要求

请各单位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平台建设工作,按照通知要求,认真梳理、凝练方向,精心组织好青岛市重点实验室重组申报、论证工作,并对实验室人员要求、申报条件、真实性等进行严格把关。原则上建设有上一级科研平台的,不再重复申报。

请各单位于2025年7月29日(周二)10:00前,汇总申报意向,并填写《青岛市重点实验室重组(第一批)申报—推荐汇总表》(附件2)发送至科研与成果转化处邮箱kyc@uhrs.edu.cn。

请各单位于2025年8月4日(周一)12:00前汇总申报书至科研与成果转化处。学校将根据各单位推荐情况组织申报。

未尽事宜,请联系科研与成果转化处杜建勇、张翔,联系电话:0532-57787198、0532-57787192。


附件:1.关于组织开展青岛市重点实验室重组(第一批)申报的通知

      2.青岛市重点实验室重组(第一批)申报—推荐汇总表

科研与成果转化处    

2025725日     


截止时间 2025.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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