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发布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中日、中巴合作交流与双边研讨会项目指南,现将通知予以转发,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概况
合作国别 |
中日(日本) |
中巴(巴基斯坦) |
外方资助机构 |
JSPS |
PSF |
资助领域 |
数学和物理、化学、生命、地球、工程与材料、信息、管理和医学 |
1. 可再生能源(申请代码1须选择E下设申请代码) 2. 计算机科学与人工智能(申请代码须选择F下设申请代码) |
资助规模 |
合作交流:不超过20项 双边研讨会:不超过4项 |
合作交流:不超过15项 双边研讨会:不超过3项 |
研究期限 |
合作交流:2026年4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 双边研讨会:2026年4月1日至2027年3月31日 |
资助强度 |
中方资助强度为不超过15万元/项,外方资助机构向外方合作者提供相应的资助。 |
资助内容 |
合作交流:中外科研人员互访的国际旅费(机票为经济舱)、住宿费、伙食费和城市间交通费。 双边研讨会:对于出国参会的申请,资助中方科研人员出访的国际旅费(机票为经济舱)和签证保险等相关费用;对于在华举办会议,资助中方举办会议所需的会议费和中外双方参会人员会议期间的住宿费、伙食费、城市间交通费等。 |
二、申请要求
1.中方申请人须正在承担(主持人或参与人)2026年12月31日(含)以后结题的3年期(含)以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不包括合作交流项目),并依托该项目进行申请。合作交流应密切围绕所依托在研基金项目的研究内容。
2.本项目属于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不计入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范围;作为申请人申请和作为项目负责人正在承担的同一组织间协议框架下的合作交流项目,合计限1项。
其他规定及要求详见指南。
三、通知链接
https://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434/info95108.htm
四、申报时间
1.请各学院(部)于8月15(周五)12:00前汇总拟申报项目报送科研与成果转化处。
2.请各学院(部)于8月20日(周三)12:00前汇总伦理快速审查报告和合作交流项目协议(纸质版一式四份)报送科研与成果转化处。
3.请各位申报人于8月25日(周一)12:00前系统在线提交,并将科研项目诚信承诺书一式三份报送科研与成果转化处,逾期不予申报。
未尽事宜,请联系科研与成果转化处王燕,0532-57787191。
附件:1. 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中日、中巴项目拟申报项目汇总表
2. 合作交流项目协议模板
3. 双边研讨会项目英文申请书模板
4. 伦理快速审查报告-模板
5. 康复大学科研项目诚信承诺书
科研与成果转化处
2025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