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科技部国际合作司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颠覆性技术创新重点专项2025年度细胞与基因治疗领域项目申报指引,现予转发。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目标、要求与布局
(一)项目目标:面向基础性、战略性重大场景,聚焦“细胞与基因治疗”领域关键核心技术环节,形成一批颠覆性技术,加快转化应用,打造新技术谱系和产业链条,开辟精准医疗和再生医学新赛道。
(二)项目要求:专项定位于探索型、培育型专项,不设项目或课题指南。
基本要求:场景强、需求刚、路线深、产权独。
(三)项目布局:重点领域、梯度布局。专项采取播种、育种、育苗、育材梯度布局项目。播种、育种项目每期一般不超过 1 年,育苗、育材项目每期一般不超过 2 年。(详见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颠覆性技术创新重点专项2025 年度项目申报指引)
二、重点方向
1. 底盘技术。对DNA编辑、RNA编辑、表观遗传编辑、离体或在体细胞获取和分化、细胞表型与功能转变、通用型细胞改造、靶向递送等主流基因编辑、细胞重编程和部分重编程、递送系统技术进行跨越式升级,或建立开创性底盘技术。
2. 生命机制解析与疾病模型。对类器官、器官芯片、虚拟细胞等器官细胞工程模型、细胞模拟、细胞解析工具进行跨越式升级,或研发开创性生理与疾病机制解析技术、靶点发现技术、药物评价技术。
3. 重要疾病治疗。围绕遗传性疾病、自身免疫性疾病、恶性肿瘤、心/脑/肾/肝/肺/胰腺等重要器官功能异常与衰竭、异种器官移植、抗衰老等重大应用场景,对主流细胞与基因治疗手段进行跨越式升级,或研制开创性治疗技术。
4. 其他“细胞与基因治疗”领域的颠覆性技术。
三、申报条件及限项规定
(一)申报条件
项目负责人无学历、职称、年龄限制,但应具有与项目任务要求相匹配的能力与精力。项目负责人应为该项目主体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研究的科技人员。受聘于内地单位的外籍科学家及港澳台地区科学家可作为项目负责人。港澳地区申报人员应爱国爱港、爱国爱澳。
(二)限项规定
项目及课题负责人在其他国家科技计划达到限项数量后仍可承担本专项项目,但同时承担本专项项目一般不超过一项。
(三)通知链接:
https://service.most.gov.cn/kjjh_tztg_all/20250526/5689.html
(四)如需注册申报账号,请微信搜索“科管服务”注册后与科研与成果转化处联系进行审核。
四、申报与管理流程
详见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颠覆性技术创新重点专项2025 年度项目申报指引
五、申报时间
请各学院(部)积极组织申报,请各学院(部)组织有意向申报的老师填写单位基本信息(附件2)和项目基本信息(附件3),于每月25日17:00前报送科研与成果转化处反馈。
未尽事宜,请联系科研与成果转化处王燕,0532-57787191。
附件:2.单位基本信息
3.项目基本信息
(附件材料只供申报人作为申报参考使用,请注意保管,严禁转载发布)
科研与成果转化处
2025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