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我们的帮助?请搜索。

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通知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  >  正文
关于组织报送在研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执行情况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5-17 08:34

各部门、各单位:

山东省科技厅发布《关于报送在研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执行情况的通知》,现予以转发。请各学院(部)核对各在研项目,统筹协调,做好执行情况报送工作。有关事项如下:

一、需报送执行情况的项目范围

(一)2024年度青年科学基金项目(C类)【原青年基金】“直接给予”差额资助项目执行情况

根据《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第一批)的通知》要求,对2024年立项青年科学基金项目(C类)【原青年基金】,因达不到会评条件而降低资助额度的,2025年根据实施进展评估情况确定继续支持或终止项目。以上因达不到会评条件而降低资助额度的项目,2024年先行拨付5万元/项,总立项经费为8万元/项。

(二)2024年度立项的需“终止”或“撤销”的项目

2024年度立项的所有省基金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A类)【原杰出青年基金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B类)【原优秀青年基金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C类)【原青年基金项目】、面上项目和重大基础研究项目)进行梳理,对存在终止或撤销情形的,汇总形成撤销或终止清单(附件1)。

(三)其他在研省基金项目执行情况

对2024年之前立项项目,存在需要撤销或终止情形的,请通过撤销或终止清单(附件1)一并报送。包括:1.在研应结题未结题项目,即2024年1月1日以前项目执行期满,截至统计日未进入验收程序的省基金项目。2.其他因主观或客观原因不能继续执行项目。

二、通知链接

http://kjt.shandong.gov.cn/art/2025/5/16/art_13360_10319352.html

三、时间要求

各学院(部)于5月21日(周二)12点前,组织(1)2024年差异化资助的直接给予项目提交差额资助项目实施进展自评估报告;(2)需终止和撤销的2024年项的省自然项目报送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撤销或终止清单;(3)2024年之前立项项目,存在需要撤销或终止情形的报送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撤销或终止清单。

未尽事宜,请联系科研与成果转化处王燕,0532-57787191。


附件1.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撤销或终止清单.xlsx


科研与成果转化处   

2025年5月16日    


截止时间 2025.05.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