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山东省科技厅发布《关于集中申报2025年度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现将通知予以转发,有关事项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条件
青年科学基金项目(A类、B类、C类)、面上项目。项目执行期3年。
其他申报范围及条件详见省科技厅通知(http://kjt.shandong.gov.cn/art/2025/4/3/art_13360_10318807.html)。
二、申报要求
(一)限项要求:项目申报人同一申报年度仅限申报1项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含暂未启动申报的重大基础研究项目、创新发展联合基金项目、重大科技创新工程项目、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等各类省级科技计划项目)。项目负责人用于项目的工作时间≥6个月/年,参与人用于目的工作时间≥4个月/年。
(二)支持方向:优先支持10个产业科技创新行动计划(2025—2027年)中基础研究重点支持方向联系紧密的项目。
(三)申报人要求
1.不受理博士后、在读全日制研究生身份的申报人申报省基金项目。在职人员身份进站博士后可依托人事关系所在单位申报。
2.有省基金项目执行期满应验收但未进入验收程序的项目负责人,暂停省基金项目申报。
3.参与人员与申报人不是同一单位的,参与人员所在单位视为合作单位,合作单位不超过2家。联合申报协议(盖章)作为申报材料上传,联合申报协议应覆盖全部项目周期。
4.如项目涉及科技伦理与科技安全等相关问题,以附件上传单位伦理委员会审查意见等相关证明(附件4)。
(四)面上项目实行依托单位限额申报:学校将根据限项名额,进行择优推荐。
(五)“直接给予”政策申请条件:
1.符合青年科学基金项目(C类)申报条件,毕业于软科世界大学学术排名前200位高校、自然指数前100位高校和科研机构(详见附件2)的博士,在2023年1月1日后首次全职来鲁创新创业
2.按照申报系统提示上传的证明材料:博士毕业证、学位证、不低于3年的劳动合同。博士毕业12个月以上签订工作合同的还需提供空档期非在鲁工作(学习)证明。
3.支持方式:根据评审结果确定是否给予省财政资助。达到会议评审条件,给予立项并资助。待资助结果公布后,对未达到会议评审条件的,根据依托单位出资意愿,可由依托单位实施自筹经费项目,纳入省基金自筹经费项目立项清单。
其他申报条件详见省科技厅通知(http://kjt.shandong.gov.cn/art/2025/4/3/art_13360_10318807.html)。
三、注意事项
(一)申报人通过山东省科技云平台(http://cloud.kjt.shandong.gov.cn/,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管理系统),使用省政府统一服务门户注册的个人账号在线填报。如无账号,请自行注册开通后申请绑定“康复大学”。
(二)申报人应严格遵守学术道德和科研诚信,不得将相同或相近研究内容重复申报。
(三)请各学院(部)结合各自学科布局,认真研究人员情况,统筹协调,做好申报组织工作。
1.请各学院(部)于4月15(周二)12:00前汇总拟申报项目(附件1)
2.请各学院(部)于4月24日(周四)12:00前汇总伦理快速审查报告(附件4电子版)和联合申报协议(纸质版一式四份)报送科研与成果转化处。
3.请各位申报人于4月24日(周四)12:00前系统在线提交,逾期不予申报;经学校形式审查、专家评审、确定推荐名单后,请各位申报人于5月5日(周一)12:00前提交最终版。
未尽事宜,请联系科研与成果转化处王燕,0532-57787191。
附件:1.2025年度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拟申报项目 汇总表
2.软科世界大学学术排名前200位高校、自然指数前100位高校院所名单
3.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联合申报协议书-模板
4.伦理快速审查报告-模板
科研与成果转化处
2025年4月3日